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九游会ag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3/4/8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精神,201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00名左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我省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及要求

      本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仍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9:00至4月2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九游会ag-j9九游会登录)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学段各学科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共6位数),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6、笔试阶段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三)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7日至5月10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请注意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68880231、68880274。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具体安排是:

      9∶00--11∶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4∶00--16∶3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本科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小学分为(8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思想品德、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分为(13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将按照小学、初中两个学段21个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笔试要求

      a、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防止考生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b、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还有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c、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d、考场统一配发考试文具(水性笔、铅笔、橡皮),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发现有其他文具视同作弊。

      e、考生在考试开考12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提供的休息室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2013年5月底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九游会ag-j9九游会登录)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分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下发到各县(市、区)。

      2、各县(市、区)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各县(市、区)填写《新录用教师审批表》,报市(州)审核同意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于8月底前将新录用教师安排到岗。新录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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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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