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九游会ag

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2/5/21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综考﹝2012﹞9号

各直属考点、有关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根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2010版)》规定,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9月22日—2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6月20日

      2.开考级别科目:1-4级(见附件2)

      3.报名地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见附件3)

      4.工作要求

      (1)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ncre考点的开考规定(见 附件3)组织相应级别考试,并接纳除本校学生以外的社会考生报考。对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接受报名时应作出细致、明确的解释与提醒,认真填写保留成绩种类和原准考证号等信息。

      (2)信息采集及确认:考点应指导考生正确填报信息,确保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采集(按考务手册附十要求)、级别(含语言或类别)及保留成绩种类等信息准确无误,并打印出带有相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即“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考点保存半年备查。

      (3)试卷申报: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按大袋30份和小袋10份测算填写试卷纸质申报表(见附件4)和试卷电子申报表(附件5),其中,试卷纸质申报表需加盖考点公章后上报,试卷电子申报表刻录到考前数据光盘中上报。

      (4)加密锁配发及申请:各考点按本单位报考实际情况填写加密锁申报表(见附件6),并与考前数据信息一起上报。当次考试,我院将依据此表为考点配发加密锁。

      (5)数据上报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

      (6)数据上报内容及方式:

      将考生报名库、考生照片库、试卷电子申报表三项内容刻录成一张光盘(勿在同张光盘上做内容备份),盘面上需用记号笔注明考点代码、考点名称、制盘人及联系电话等,连同加盖公章的试卷申请表和加密锁申请表一并经由专人送至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社考科(送交数据时领取当次考试准考证芯,其他时间不再发放和领取)。

      有关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必须先行自查下属考点的数据准确性,然后整理汇总成总体的报名库、照片库与试卷申请表、加密锁申请表集中上报。

      二、考试管理

      1.各考试组织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2010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2010版)》的要求组织考试。

      2.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保密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考试安全保密不出任何问题。

      各考点应在有存放试卷资格的保密室内存放试卷。若本单位的保密室合格证已过期,须书面报告原因,且通过正式文件承诺确保安全保密和尽快办理合格证,连同过期合格证的复印件一起,由专人在2012年7月5日前上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未经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的保密室,不得存放本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须于考前与有存放试卷资格的单位联系并签订存放试卷的正式协议,且通过正式文件承诺确保安全保密,连同正式协议的复印件,由专人在2012年7月5日前上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3.严格操作,规范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决杜绝大规模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确保考试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社会信誉。

      4.考点要严格选聘、认真培训和考核监考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持证上岗,建立一支熟悉考试业务、作风过硬、敢抓敢管的考试管理队伍。

      考前三周,各考点负责当次考试业务工作的考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需登录ncre管理员认证系统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新成员须在考前半年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培训、考核申请,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一律不得主持相关业务工作。

      5.笔试从9月22日上午9:00开始,上机考试时间从9月22日的12:30以后(一级考试从9月22日上午9:00)开始,次日之后的考试从8:00开始,上机考试必须在当日19:00以前结束,不得间断。

      6.各考点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并结合上半年上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前找出解决的办法,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此次上机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系统管理员在上机考试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处理上机考试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在上机考试的成绩评定、回收、合并过程中,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备份及安全保密工作,并在上机考试全部结束后认真填写《ncre系统管理员工作记录表》(见附件7)。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此表回收上机考试数据。

      7.考试期间,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机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2010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8.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本次笔试和上机考试的违纪舞弊数据库(wjqkdj.dbf),连同上机考试回收信息库、上机考试考生作答文件夹信息、主考报告、试卷、答题卡、《ncre系统管理员记录工作表》、考试系统光盘及加密锁(发生遗失需书面文件报告)一起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社考科。

      其中主考报告、《ncre系统管理员记录工作表》需加盖考点公章;违纪舞弊数据库(wjqkdj.dbf)、考生上机考试回收信息库、上机考试考生作答文件夹三项信息需刻录成光盘上报。

      有关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将下属考点数据整理汇总后集中上报。

      9.开考前两周,考务管理员应按附件要求及时上报《2012年下半年ncre考点值班电话表》(见附件8)、《2012年下半年ncre考点保密室值班电话》(见附件9)、《2012年下半年ncre考试值班安排表》(见附件10)至,并电话确认。

      开考前一周,考点应派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省教育考试院公共邮箱中的考试信息。正式考试期间,考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查看公共邮箱中的考试信息,并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开考前两天,考点负责人、考务联系人需24小时手机值班。从接收考试试卷起,直至考试结束上交试卷期间,考点需按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等有关法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等考试资料的安全。

      联系电话:027-68880217、68880267

      公共邮箱:

      三、成绩与证书发放

      1.各考点收到成绩库后须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疑,可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考点提出,并由考点集中整理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证书,各考点须做好证件核对工作,确保证书发放准确无误。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略)

                

                

                 4.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纸质申报表(略)

                 5.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电子申报表(略)

                 6.ncre加密锁申报表(略)

                 7.ncre系统管理员工作记录表(略)

                 8.2012年下半年ncre考点值班电话表(略)

                 9.2012年下半年ncre考点保密室值班电话(略)

                 10.2012年下半年ncre考试值班安排表(略)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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