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自考生风采大赛参赛事项的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九游会ag

关于第二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自考生风采大赛参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4/28 来源:本站原创

有关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继教院(成教院):


    第二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自考生风采大赛定于5月16日举行,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第二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自考生风采大赛”以“放飞理想”为主题,以“四比四看”即比学习看成绩、比特长看才艺、比健康看体质、比品行看情趣为内容,充分展示自考生的风采和提高自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参赛对象


    第二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自考生风采大赛”的参赛对象为:自考全日制助学班在籍学员。参赛者可以是1名选手,也可以是以1名选手为主的1个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人数不超过6人)。助学班规模在3千人以下的院校选送1名选手或1个团队,3千人以上的院校选送2名选手或2个团队。


    三、比赛办法


    1.自我介绍:内容围绕“四比四看”,团队参赛则以核心选手的介绍为主。


    2.才艺展示:内容和形式不限,团队展示要以核心选手为主。


    3.比赛时间:每位参赛选手或团队的比赛时间为6分钟。


    四、比赛安排


    1.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初赛,并5月12日以前,向省组委会推荐参赛选手(团队),同时报送参赛选手(团队)的视频资料。


    2.5月13日,省组委会根据视频进行初评,确定入围选手(团队),并将入围选手(团队)的视频在网上进行展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登陆湖北招生考试网(),对自己喜爱的选手(团队)进行投票打分。网络投票时间:5月14日上午8点―5月15日下午4点。


    3.入围选手(团队)按现场抽签顺序出场比赛,请各院校选派学生代表观看比赛(人数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分办法


    1.决赛设评委7名。计分办法为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总分除以5为有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得分按有效得分的高低决定选手获奖名次。


    2.决赛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占30%,才艺展示占70%;


    (2)评分分三个档次。具体如下:


    一是特别优秀:自我介绍时,语言表达能力很强,介绍内容全面、亮点突出。才艺展示达到了较高水准,同时现场效果很好,得分95分以上。


    二是优秀:自我介绍时,语言表达流畅,介绍内容比较全面,有亮点但不突出。才艺展示有一定水准,现场效果较好,得分90-95分。


    三是良好:基本能按要求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平淡、无亮点。才艺展示水平一般,现场效果一般,得分90分以下。


    六、奖励


    1.对总分前12名的参赛选手,颁发证书和奖金。


    2.对获单项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和奖金。单项奖项目有:最佳人气奖;最佳才艺奖;最佳表演奖;最佳设计奖;最佳演说奖;最佳团队奖。


    3.对其他决赛选手颁发奖状。


    七、其它事项


    1.请参赛选手自备参赛的vcd格式的背景音乐碟(碟面上注明所要播放的曲目号码)、服装、道具等,有特需要求的,请提前与省组委会联系。


    2.比赛超时30秒,现场将摇铃提醒、并扣1分;超时1分钟的,请选手退场、并扣2分。


    3.单项奖中,最佳人气奖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名颁2个(一个最佳选手,一个最佳团队);其他单项奖名额各一个。根据评委单项评分确定。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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